很多人不清楚,个人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贷款买房子,假如客户早已有住房贷款了,那麼可以申请办理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以偿还贷款,能合理有效的缓解还款工作压力。今日大家介绍一下石家庄市提取公积金还房贷的相应要求。
一、提取标准
职工还款购房贷款利息的,一切正常还款期内,自己及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
二、提供材料
职工自己有效SFZ,其配偶提取公积金的,还理应提供配偶有效SFZ、结婚证书,自己储蓄卡(仅适用工行、中国农业银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金融机构的I类储蓄卡),再按照实际缘故提供相对应材料:
1、职工在石家庄公积金核心申请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不用提供别的材料。
2、职工申请办理了盈利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市直、铁路线中心公积金房贷的
(1)房地产业主管机构登记的买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2)借款协议;
(3)贷款银行系统软件打印出并加盖金融机构公章的三个月的还款清单。
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划外,且为存缴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配偶住宅公积金缴存地申请办理了购房贷款的,还应与此同时提供户口簿或配偶存缴地公积金管理处出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据。
三、提取信用额度
1、还贷满12个月后可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每一次提取间距须12个月以上,夫妇彼此提取额度不超过本期偿还贷款等额本息贷款总金额,求整到100元。
2、提早付清按揭贷款的,提取额度为付清余额,但不超过付清与之前提取日后还贷等额本息贷款之和,求整到100元。
四、别的规定
1、金融机构的还贷清单须由贷款银行系统软件打印出并加盖金融机构图章。还贷期内有超大金额还款的,金融机构还贷清单时应将超大金额还款一部分打印出详细。
2、提早付清按揭贷款的,需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结清证明。
3、职工结婚前独立买房,且办有个人住房贷款的,结婚后配偶参加一同还款时,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夫妇彼此签定的一同还款申明。